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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系列专题来服务 你关心的体育相关问题 小编帮你解答 运动员是体育事业的 核心人才和宝贵财富 为进一步健全运动员保障体系 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 解除运动员因训练比赛 所致伤残的后顾之忧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展开剩余83%具体提到哪些内容? 让我们一起来看! 问:《办法》所称的优秀运动员是指哪些? 答:(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局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的高水平运动队中从事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正式在编、享受体育津贴奖金制的在役运动员以及集训和试训运动员; (二)各地市级运动队中承担省级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任务并从事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正式在编、享受体育津贴奖金制的在役运动员;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各高等院校中作为国家队、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后备力量培养的并从事奥运会和全运会项目的学生运动员。 问:保障范围有哪些?哪些不在保障范围? 答:运动员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属于保障范围: (一)在训练、比赛期间发生的; (二)在训练、比赛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三)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其他与训练、比赛相关的活动期间发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保障范围内: (一)故意犯罪的; (二)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醉酒、吸毒、服用违禁药物的; (四)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兴奋剂行为的; (五)以个人名义参加商业性比赛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保障情形。 问:保障的标准是什么? (一)特级:人民币100万元; (二)一级伤残:人民币45万元; (三)二级伤残:人民币37.5万元; (四)三级伤残:人民币22.5万元; (五)四级伤残:人民币15万元; (六)五级伤残:人民币10.4万元; (七)六级伤残:人民币6.5万元; (八)七级伤残:人民币3.9万元; (九)八级伤残:人民币1.95万元; (十)九级伤残:人民币0.72万元; (十一)十级伤残:人民币0.39万元。 问:如何参加保障申请与缴费? 答:申请参加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应由运动员所在单位通过“运动员保障信息系统”统一提交信息,并办理缴费手续。运动员按年度缴费,缴费标准为每名运动员每年140元。 每年两次集中申请缴费:学生运动员每年9月缴费,保障期为自缴费日起至下一年8月31日止;其他运动员每年12月缴费,保障期为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成功的运动员,可以通过运保系统下载保障凭证。 在集中缴费期外申请参加保障时,乐鱼体育官网保障期自缴费成功后的次日起至当期结束时止。运动员因退役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其保障自动终止,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问:申请伤残保障金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运动员发生伤残事故后,所在单位应及时救治。运动员在指定医院治疗并开出伤残诊断证明后,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通过运保系统提交伤残保障金申请,原则上应在当前保障期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如遇特殊情况,所在单位经报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申请伤残保障金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运动员的伤残保障申请书; (二)指定医院的诊断书及有关诊断的影像资料;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jz:field.toptypename/}问: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资金的来源有哪些? 答:(一)运动员个人缴纳的费用 (二)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相关专项基金; (三)社会募资,企业和个人捐赠等; (四)其他收入。 注: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障是对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他保障的有效补充。运动员参加本保障后,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相应赔付的,不影响其按本办法申请伤残保障金的权利。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一审:杭菲菲 二审:蒋钰旻 三审:郑迎伟 发布于: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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